電子商務業者要利用網路進行商業行為,絕大多數都會利用 ISP(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,網路服務提供者)業者所提供的服務,不過,ISP 所提供的內容多樣,有單純提供網路管道(mere conduit) 、主機代管(hosting)及兼提供E-commerce Solution 等類型,而業者使用不同程度的服務,相對給付給 ISP的價格也會有所不同,而 ISP業者對電子商務業者所負的義務及責任,根據其所提供的服務內容,也會有所差別。
一般而言,ISP業者需對於所提供之服務負有履行的義務。不過,只單純提供網路接通服務的業者,其義務僅在於維持網路傳輸的暢通與不中斷,並不需要為電子商務網站的經營或安全風險負責;而主機代管的 ISP業者對於風險的承擔程度,須視契約內容而定;提供 E-commerce Solution 業者的責任範圍亦需視其所提供之服務而定。因此,為避免電子商務網站在運作時發生狀況或服務中斷時,ISP業者有推卸責任的情形,業者在簽約的過程中應特別留意前述權利與義務的分配。
本篇參考自經濟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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